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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0015)华夏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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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
发布日期:2009-12-14
股票代码: 600015
股票简称: 华夏银行
公司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HUA XIA BANK CO.,LTD
成立情况与历史沿革: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华夏银行,系经中国人民银行[ 银复(1992)391号 ]批准,于1992年10月14日由首钢总公司独资组建成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1996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同意华夏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并核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 银复(1996)109号 ],批准华夏银行以发起方式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3月18日本公司依法取得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1002967号),并依法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编号B10811000H0001号)。本公司由33家企业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亿元,业经建银会计师事务所于1996年3月13日出具建银验字(96)第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3年7月21日,经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83号]文批准, 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0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5.60元,扣除上市发行费用及加上筹集资金利息收入后,共募集资金现金净额人民币54.60亿元。上述股票于200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亿元,业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于2003年9月5日出具 [ 北京京都验字(2003)第0036号 ]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根据2004年4月28日召开的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2003年末总股本35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7亿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亿元,业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5月26日出具 [ 北京京都验字(2004)第0017号 ]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06年6月6日,本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股股票。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数量按各自持有非流通股的比例确定;对价安排执行后,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流通股股东获付的股票总数为3.6亿股。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工商登记号: 100000000029676
注册资本: 4990528316.0000
邮政编码: 100005
联系电话: 010-85239938;010-85238570
传真号码: 010-85239605
主营业务: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兼营业务:
公司互联网主页: http://www.hxb.com.cn;http://www.95577.com.cn
公司邮箱: zhdb@hxb.com.cn
公司法人代表: 吴建
董事会秘书: 赵军学
成立日期: 1998-3-18 0:00:00
雇员总数: 11109
管理人员数量: 2453
技术人员数量:
董事会授权代表: 徐黎鹰
联系人: 赵军学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sse.com.cn
是否上市公司:
是否发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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